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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内容不明晰的问题亟待梳理、解决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30

提案第20170367号

标题:关于我市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内容不明晰的问题亟待梳理、解决的提案

提出人:高海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办单位:市财政委员会,建筑工务署

内容:

根据深圳市审计局网站公布的审计报告(深审政投报[2016]356号,http://szaudit.gov.cn/zxbs/bggk/index_3.htm),深圳市审计局在对深圳大学城项目一期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该项目投资计划内容不明晰,市发改部门历年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批文中,立项名称几次变更,对该项目分别使用过深圳大学城、深圳大学城西校区、深圳大学城一期等名称,但名称变更时未见相应的情况说明。该项目从2000年至2006年共下达10次计划立项批文,其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市财政投资部分,对于社会化投资部分没有明确计划投资总额和概算明细;其中的大学城体育中心曾先后列入和调出该项目计划,但相关计划批文没有明确相应的调出投资额;大学城国际会议中心曾在2001年列入该项目建设内容,但实际未在该项目投资计划范围内建设,也未见相关计划批文对此进行说明或调整。

这种情况导致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明晰,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批文内容不完全对应,非常不利于对工程项目的计划管理和建设成本的控制。

由于在项目投资计划这一源头上存在不明晰,后续基建支出和基建拨款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存在问题。如,经审计发现深圳大学城一期和其他大学城相关工程项目基建支出和基建拨款没有分项目单独核算,账面上无法反映每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基建拨款情况,本项目基建拨款账面数与市财委拨款金额不符,两者相差5,941,420.50元,这不利于各项目的成本核算,而成本核算不清,自然影响各项目界限划分和竣工决算工作。

经过进一步调查(市政府办公厅办文编号SZ2016002644/密级:公开),可以发现,因为投资计划涵盖的建设内容界限不明确、决算延迟,导致政府回购其中部分学生公寓的计划几经研究、一再推迟实施;同时,后续工作中工程结余资金、银行贷款难以盘活、用好。事实上,一方面大学城建设经费有大量结余(审计报告显示约1.11亿元),另一方面政府又须长期偿还1亿元的建设期贷款及利息(2003-2015年已支付银行贷款本息9742万元,若不盘活资金,预计还将支付本息5938万元),财政资金显然使用效益不高。

审计报告还揭示:深圳龙岗大工业区项目、深圳高新产业园项目等存在类似情况。这说明,这不仅仅是个案,类似情况亟需清理、解决。

办法:

1、对于大学城一期项目,市建筑工务署应尽快按照审计建议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尽快与市财委逐笔核对基建拨款情况,厘清594万元的差额;并将项目计划投资不明晰问题向市计划主管部门报告,并请市计划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立项名称、建设内容和计划投资总额。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资金盘活进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建议市发改委对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开展较大规模的梳理行动,清理计划内容不明晰、或多次变化名称、内容的项目,梳理项目名称、概算明细、计划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的一致性,保障项目名称唯一性;对新立项、新开工的项目应建立健全项目身份证制度。

3、建设项目的有关建设单位(如主要负责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建筑工务署、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地铁集团等)应积极配合,开展已完工工程梳理行动,清理竣工验收交接、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环节,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及时完成自身竣工决算任务和报送审计工作。避免上述个案情况再次发生,及时盘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答复单位:建筑工务署

答复文号:深建工函〔2017〕102号

答复日期:2017年03月31日

联系人:建筑工务署

联系方式:8813414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建工函〔2017〕102号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

会议第20170367号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高海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市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内容不明晰的问题亟待梳理解决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署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高海委员提案所指深圳大学城项目于2001年10月奠基,2002年由原市建设局移交至我署建设。

该项目受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三边工程”,建设需求及投资规模也进行了多次调整,资金来源有财政直接投资、国土基金投资、社会投资等多个渠道,投资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也先后有“大学城”、“大学城一期”、“大学城西校区”等不同名称,其中的大学城体育中心曾先后列入和调出该项目计划。财政拨款既有部分拨入工务署账户,也有部分拨入大学城建设办账户,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均使用该项目财政账户下的资金,现已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二、基建拨款金额不符的原因及处理情况

我署接手该项目后,是根据项目移交时的状况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建账核算的,后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上述原因被划分为2个单项后,继续使用同一计划批文,之前已发生的对一个项目的基建拨款,随之成为2个项目相互交叉使用的状态,我署为了避免会计核算出现差异,继续保持建账时的会计核算模式。

审计反映的“该项目基建拨款账面数与市财委拨款金额不符”的问题,就是因该项目拆分后,客观上形成了资金交叉使用问题,会计核算未随之分项核算,而审计又采用单项决算导致统计口径不同所致。

经分析,该项目财务总决算完成后,基建拨款账面数与市财委拨款金额必定相符。现在,我署正会同大学城建设办与市财政委进行对账,直至找出差异所在,届时仍有差异的话,我署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三、项目投资计划内容不明晰的处理情况

现在,新建项目在立项时就明确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计划投资规模等。项目投资计划内容不明晰问题在新开工项目中已得到了彻底解决,此外各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也实行了精细化管理,从概算批复到计划下达,均反复征求多方意见,确保了口径一致。

四、关于回购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署已经完成该项目基建拨款、资金支付及结余资金的清理(不含大学城建设办),并会同大学城建设办到市财政委提取数据,正在汇总三方数据,力争尽快理清三方账务情况,会同贵委全力配合市政府回购大学城学生公寓事宜。

此函。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17年3月23日

(承办人:严继东,联系电话:88134571、13828805776)

答复单位:市财政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财政案函〔2017〕48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8日

联系人:市财政委员会

联系方式:8393889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财政案函〔2017〕48号B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

会议第20170367号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我委收到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367号提案《关于我市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内容不明晰的问题亟待梳理、解决的提案》,经研究,汇办意见如下:

政协委员提出的“深圳大学城项目一期”等项目出现的问题确实存在,我委在审核支付项目工程款时也发现了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立项批复及投资计划对应内容不清,从而给项目的竣工决算带来了困难,致使财政资金的效益难以提高。为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目前,市政府成立了“深圳市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于“深圳大学城项目一期”等项目的清理和决算工作,建议:

一、你委对存在类似问题的项目,从源头进行梳理,理清项目投资计划的内容及对应关系,明确该项目的立项名称、建设内容和计划投资总额,确保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二、我委将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审计报告,对相关项目的拨款账目进行清理核对。

三、对于已完工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快启动决算申请的送审工作,我委将加快办理批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意见,供参考,并建议此汇办意见可以公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联系人:万俊希,电话:83938741、18665399247)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

答复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发改函〔2017〕1910号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17日

联系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88127061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367号提案的答复函

高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内容不明晰的问题亟待梳理、解决的提案》收悉。结合相关职能部门汇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圳大学城一期项目

深圳大学城一期项目于2000年下达前期计划,2001年10月奠基,2002年由原市建设局移交至市建筑工务署建设。经梳理项目工程资料及相关审批文件,按照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该项目确实存在审批手续不完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不明确和不规范等问题。

为解决深圳大学城一期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后续相关工作,2016年11月,艾学峰、吴以环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圳大学城项目相关事项,明确大学城公寓投资模式调整为市政府投资,同时对涉及的相关事项明确了具体处置办法(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6〕199号)。按照会议精神并结合相关审计报告,我委组织市建筑工务署等相关单位抓紧对计划下达和拨款账目等进行逐项梳理核对,争取尽早完善项目财务决算等后续手续。

二、关于规范政府投资管理

深圳大学城一期项目问题反映了我市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粗放管理弊端。针对上述问题,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法治化管理,以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一)2000年,我市颁布全国第一个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地方法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将政府投资项目逐步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计划管理、建设管理等基本框架程序。在此基础上,2014年,我市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以更好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

(二)为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我市已基本建成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全国统一编码方式建立了项目身份证制度,形成了以项目代码为纽带的项目审批监管信息汇聚管理模式,将解决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缺乏关联等问题。

(三)为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深圳市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深圳市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方案》。各部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目前我委正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梳理,抓紧推动已完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尽快启动决算审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总体来看,目前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逐步规范,我委将结合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建议逐步消化历史项目遗留问题,同时研究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有关措施,不断增强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能力,充分发挥好政府投资在稳增长、补短板、惠民生中的关键作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对我委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指导。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88121532)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365备用网址器办公厅。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