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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30

提案第20170366号

标题:关于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提案

提出人:吴涵渠、练聪、马建文、孙楠、赵庆祥、夏俊、郑翔、李惠林、杜勤、朱惠星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文体旅游局

会办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地税局,国税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容:

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两份文件分别在6月和10月先后出台,进一步细化和深化了作为国家战略的全民健身的内容,标志着“全民健身”进一步转型升级,成为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

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全民健身为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充分的发展动力,体育产业的发展水平反过来影响全民健身的开展水平,特别是体育科技在全民健身中的应用,引导全民健身的科学发展。

随着全民健身的发展,老百姓参与的热情越来越高涨,特别像马拉松、自行车、羽毛球等大众运动。仅以马拉松为例,2016年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各类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数量达328场,参赛人次约500万,是2015年的近3倍。然而近年来,各地马拉松多次出现选手猝死,出现跑步膝、肌腱炎、足底筋膜炎等运动损伤的事情更是层出不穷,2015年的清远马拉松有近2万人参赛,其中接受救治总人数达到了12208人次,其中肌肉痉挛9838人,扭伤1743人,擦伤194人,晕倒20人,腹痛107人,虚脱等306人,其中送院救治17人,危重症5人。

如何循序渐进地提升身体素质?如何防止运动中的猝死和拉伤?如何提升体育成绩?这些问题其实都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来解决。通过科学的运动教学、互联网、智能穿戴设备、大数据等方法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如赛前可以通过科学的互联网教学视频、专业教练指导进行科学热身、赛中可以通过智能穿戴设备对运动和身体数据进行监测,及时对运动员进行提醒和指导、赛后可以对运动数据进行加工,对运动员制定科学赛后康复和运动计划等等,都可大幅提升运动的安全,同时也能更好的提高体育成绩。

深圳在体育科技的发展上处于全国前列,已经涌现多优秀体育科技企业,如华为、大疆、奥拓电子等公司,在体育方面都有独特的竞争优势。深圳应当充分发挥自有优势,通过科技手段解决全民健身中碰到的诸多问题。通过科技体育的发展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解决全民在健身产生的诸如身体伤害、科学运动等问题、提升全民健身的积极性。因此提出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提案。

办法:

提案如下:

1.重视体育基础研究,特别是大众体育参与度高的如马拉松、自行车、羽毛球等运动的基础研究。通过对大众体育的基础研究,提升基础体育的科学性,保证大众健身的科学发展。

2.相关部门、组织、机构应与民营企业相结合,制定相关运动的标准,促进全民运动的科学与健康发展,保证体育竞技能出成绩、又能使全民健身能够快乐、安全地进行。

3.扶持科技体育公司的发展,在税务、办公条件、业务开展上给予相应的便利和补贴,如对一定规模的公司进行税务减免、提供优惠办公场所等措施,促进深圳地区体育公司快速发展,形成发展科技体育好的政策环境。

4.进行体育场馆的智能化改造,智能化场馆是未来体育场馆的发展趋势。可以考虑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进行智能化体育场馆的试点,进行软硬件的改造,从而提升全民健身的参与积极性,保证运动健身人员的安全。通过智能化设备进行科普教育、运动安全教学;通过声、光、视、讯的改造形成更舒适、更便捷和更时尚的体育场馆,使体育运动成为公民的重要生活方式。

答复单位:国税局

答复文号:深国税函〔2017〕124号

答复日期:2017年03月20日

联系人:国税局

联系方式:1360260250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366号的汇办意见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贵局主办的《关于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提案》(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36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汇办意见如下:

一、我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权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省级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无权制定。作为政策执行机关,我局无权制定税收法律法规。

二、体育科技企业属于科技创新企业的一个分支,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包含多税种、扶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例如: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含深圳市)范围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等等。

上述政策的有效实施,切实降低了科技创新企业的税负负担,我市体育科技企业如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可以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三、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努力实现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全力支持深圳体育科技企业的发展。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我局将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10日

(联系人:袁孝洪联系电话:83487206)

答复单位:地税局

答复文号:深地税函〔2017〕127号

答复日期:2017年03月23日

联系人:地税局陈东阳

联系方式:8377317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提案第20170366号会办意见的函

市文体旅游局:

吴涵渠等委员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提案》(第20170366号)收悉。其中“在税务、办公条件、业务开展上给予相应的便利和补贴,如对一定规模的公司进行税务减免”的建议与我局职能相关。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达到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科技体育类公司,可按上述政策享受优惠。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标准或条件的,同样也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结合产业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优惠政策宣传。在借助传统媒体、网络终端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依托我局纳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纳税人推送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税收宣传的维度和深度。二是简化办税流程。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改革精神,全面取消非核准类减免税事项的事前备案环节,让纳税人可在申报环节直接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跟进优惠落实情况。依托我局执法督察等手段,通过多方数据比对,筛选出可享受而未享受税收优惠的科技体育公司名单,推送基层开展风险应对,逐户查找原因,力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17日

(联系人:刘鹏电话:8377340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答复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国资委函〔2017〕241号

答复日期:2017年03月31日

联系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8388369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国资委函〔2017〕241号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对深圳市政协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366号的汇办意见

市文体旅游局: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的《关于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提案》(深圳市政协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366号)收悉。经研究,并征询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市国资委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市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市投资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中心运营公司”),我委汇办意见如下:

深圳市体育中心(以下简称“市体育中心”)是市政府投资兴建的大型公共文体场馆,主要包括深圳体育场、深圳市体育馆、深圳游泳跳水馆、深圳市网羽中心四座大型场馆,总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是政府举办各类大型公共活动的主要平台,也是满足市民文体需要的重要载体。目前,体育中心运营公司受托具体负责市体育中心的使用、经营和维护。一直以来,体育中心运营公司在完善体育硬件设施和加强自身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积极致力于为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体育服务。

一、积极开展体育基础研究

2015年5月,体育中心运营公司与广州体育学院签署了《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建立了协同创新中心,并以科学运动与健康为核心,联手开展体育基础研究工作,共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人才合作、培训交流、全民健身服务等活动。2015年至今,体育中心运营公司先后开办了“跑步锻炼与马拉松训练比赛的科学方法及运动常识”、“游泳安全与救护尝试”、“马拉松比赛常见运动创伤防治”等一系列“运动与健康”专题讲座,积极传播有关运动的健康理念和科学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接下来,我委、市投资控股公司将督促体育中心运营公司进一步加大与体育院校之间的体育基础研究合作力度,实行资源互融互通;积极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站、体育义工支会等体育公益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参与“广东省体育运动与健康协会”筹建工作,切实提升基础体育的科学性,促进大众健身的科学发展。

二、推动体育场馆智能化改造

智能化场馆是未来体育场馆的发展趋势。作为唯一的市属公共体育场馆群,市体育中心四座场馆分别建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其功能设计和设备设施已较难满足现代体育场馆的使用要求。

鉴于市体育中心是市财政委托管理的行政事业性资产,下一步,我委、市投资控股公司将督促体育中心运营公司在贵局的指导下,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场馆智能化建设,加大场馆软硬件改造力度,推动市体育中心更新升级,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舒适、更便捷、更时尚的运动场所。

以上意见,供参考。

附件:关于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提案(深圳市政协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366号)

深圳市国资委

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周桂豪,联系电话:83883778)

抄送: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答复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科技创新函〔2017〕517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0日

联系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联系方式:82002314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科技创新函〔2017〕517号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366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文体旅游局: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吴涵渠等代表提出《关于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委相关职能,形成汇办意见如下:

《提案》提出通过科技手段解决全民健身中产生的诸如身体伤害、科学运动等问题,对于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重视体育基础研究问题

基础研究是未来科技发展的内在动力。《提案》提出重视体育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有利于提升我市体育产业的整体科技实力和发展潜力,对于深圳建设成为高端体育品牌集聚中心和国际化的体育产业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我委在科技计划中专门设立“基础研究计划”,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原创性技术的基础研究项目给予资助。在体育基础研究

方面,我委鼓励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营养学、运动医学等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加强市民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的跟踪调查,并结合运动疗法、营养处方等手段,提供针对运动创伤、科学运动等问题的综合解决方案。同时鼓励产学研合作,推动体育健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二、关于科技创新助力全民健身问题

2016年12月,我市出台《深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全民健身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结合,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在今后科技计划项目中,我委将支持企业开展国民体质测定仪器物联网化和健康监测大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研发工作。通过智能可穿戴设备对体育锻炼人的运动和身体生理指标进行监测,并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运动健康效果做出综合评价,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对全民健身的指导作用。

三、关于对科技体育公司的扶持问题

《提案》提出在税务上给予科技体育公司相应的补贴。2016年7月,我市出台《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通过减征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免征或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或体育场馆落实相关税费价格支持政策。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联系人:付秀芹,电话:88103567)

答复单位:市文体旅游局

答复文号:深文体旅函〔2017〕187号

答复日期:2017年05月18日

联系人:市文体旅游局

联系方式:13590492900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深文体旅函〔2017〕187号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366号提案的答复(B)

尊敬的吴涵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科技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提案》(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366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经研究,并征询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委意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体育基础研究

基础研究是未来科技发展的内在动力,《提案》提出重视体育基础研究,对于激发全民健身活力、为市民提供更为丰富多彩的活动供给等方面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通过每年的体质监测大数据分析,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力争解决问题。先后出版了《深圳市国民体质研究报告》、《深圳市国民体质测定研究与应用》、《深圳市体育科学研究论文集》、《深圳市国民体质研究2002-2012》等书籍,累计在全国和省级发表了《深圳市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特点的研究》等50多篇有研究价值的论文(其中有17篇论文,被全国性论文报告会录取)。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例如通过对我市中年超重与肥胖人群运动与营养综合干预措施的实验研究,得出了“吃八分饱,快走五公里”能有效降低体重及脂肪含量、甘油三脂等指标;通过对体力和非体力人群体质情况的分析,得出了非体力劳动者体质总评等级的优秀率、良好率及合格率都显著高于体力劳动者,说明体力劳动并不能代表体育锻炼等。这些研究都为我们在为市民进行科学健身指导及宣传工作方面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是根据市民的健身需求开展针对性的体育基础研究。针对我市乒乓球业余锻炼人群,为了提高他们锻炼的积极性、持续性和科学性,去年我局和深圳大学联合制定了大众乒乓球段位制标准,该标准填补了我国大众乒乓球锻炼等级制度及应用的空白,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设立为“深圳标准”。针对市民热衷的跑步运动,今年我局准备开展解决市民安全跑步运动方面的课题研究。

三是结合国家、省及市政府对全民健身的工作要求开展体育基础研究。全民健身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要求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如何结合深圳实际,建成独具特色的深圳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也成为我们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力量研究、探索、制定深圳市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力争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健身指导服务,让市民更好地享受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市科创委在科技计划中也专门设立了“基础研究计划”的专项经费,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原创性技术的基础研究项目给予资助。在体育基础研究方面,市科创委鼓励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营养学、运动医学等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加强市民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的跟踪调查,并结合运动疗法、营养处方等手段,提供针对运动创伤、科学运动等问题的综合解决方案。同时鼓励产学研合作,推动体育健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具体申报指南详见市科创委官网http://www.szsti.gov.cn/services/plan/)。

接下来,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领域方面基础体育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健身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全面性,促进大众健身的科学发展。

二.关于制定相关运动的标准

在制定相关运动项目标准方面,近两年来主要是委托深圳大学课题组开展大众乒乓球段位制标准研制工作,并委托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开展乒乓球段位制推广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乒乓球俱乐部、体育场馆等设立段位制考点,接受市民报名考试。截止目前开展了乒乓球段位制考官培训3期,培训了58名考官,开展了12期入段和通段培训和活动,共有556人参与通段,396人获得段位。今年我们还将举行全市范围内的乒乓球段位赛,提升群众体育运动的趣味性和竞技性。

在其他运动项目方面,我们将配合国家体育总局积极推行国家标准,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并投入到各个运动项目的科学锻炼中。同时欢迎并鼓励、支持有实力、有资质的民营企业投入到该项工作中去。

三.关于扶持科技体育类公司发展

为扶持体育类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我市的体育产业,我局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政策、规范流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76号),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1号)、《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在内的1+N配套细则,为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经费保障、促进发展。为打通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的堵点,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示范作用,于2015年设立了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

,主要采取项目资助、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支持深圳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其中2016年共对20个项目扶持了1.11亿元。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2017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三是税费减免、优惠扶持。我市《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1号)中的第二十九和第三十条,已有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税费方面可依规定享受相关项目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在产业用地方面,也对体育设施项目用地予以优先安排,并参照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用地标准计收地价。

四、关于推动体育场馆智能化改造

目前我市福田、南山、盐田等区通过体育行政部门开通的微信公众号,已实现了公共体育场馆及部分社会体育场馆体育设施的线上预订、惠民开放情况查询及部分运动项目健身教练的预约服务功能。在《深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深府函〔2016〕308号)中,也明确提出要“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备升级更新换代”。所以接下来我们会因地制宜,在新建或改建公共体育场馆时,进一步加大体育场馆智能化的改造力度。同时也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为市民打造更好的健身服务场所和服务体验、充分利用大数据为我市全民健身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而努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7年5月16日

(联系人:熊伟联系电话:83792685/158894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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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