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提案公开

关于加大公益性交通安全宣传投放力度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30

提案第20170349号

标题:关于加大公益性交通安全宣传投放力度的提案

提出人:张洪、成洪波、杨建安、廖欣、周晓梅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公安局

会办单位:宣传部

内容:

一、案由

(一)仅依靠交警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不够,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广告宣传投放量非常小,远不能满足我市交通安全的需要

在交通安全宣传上,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局,做了不少工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圳报业集团所属媒体和深圳广电集团所属媒体与交警局配合,制作了交通宣传工作栏目或节目,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我市公益性交通安全广告宣传与香港和发达国家相比,投放量非常小,远不能满足我市交通安全宣传的需要。

(二)当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由于受限于经费和警力不足,交警各大队宣传活动形式单一,且针对性差,宣传效果不理想。目前,各大队违例处理大厅都设置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展板,以及交通违法、事故的实例视频等,但当事人往往无暇观看宣传展板和视频,宣教效果大打折扣。

2、作为常住与流动人口比例倒挂的城市,深圳的人口流动性很大,而且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和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行人横穿高速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屡有发生,是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较少,且缺乏针对性。以近邻香港为例,电视台经常播放的关于交通宣传教育方面的公益广告有近30条,公共汽车、公交站牌及大型商业广场的墙面公益广告更是不胜枚举,而且针对儿童、学生、工薪族、驾驶员等不同类型受众的特点,制作不同类型的内容,规范其交通行为,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办法:

二、建议

(一)政府部门主导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经费投入,提高市民出行的安全度和参与交通行为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建议市委、市政府切实承担起对全体市民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公益广告的经费投入,协调相关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出行群体,拍摄或制作易于被群众接受的交通宣传公益广告,并加大交通宣传公益广告的投放力度,提高市民对交通管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市民出行的安全度和参与交通行为的能力。

(二)因地制宜地制定传播策略,区分受众精确投放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提高市民对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接受度,传播文明、安全、绿色出行的理念

建议政府部门根据不同受众出行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传播策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如公交、地铁是当前市民最主要的出行方式,可以在上下班高峰高频率地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老人及儿童经常到市政公园、游乐场游玩,可以室外宣传栏及墙体广告布置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传播安全、文明、绿色出行的理念,让市民在出行及休闲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三)进一步加大对交警部门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专业培训,打造专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队伍

目前,交警队伍中承担宣传工作绝大多数民警,没有经过新闻或公共关系的专业学习,也没有接收过正规、系统的培训,对宣传形式、受众特点、传播方式等的认识不够全面,严重影响了宣传教育的效果。建议政府组织相关机构或大学对宣教民警进行新闻、公共关系或者传播学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宣教能力,用广大交通参与者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打造一只具有专业素养的交通安全宣教队伍,提升深圳交通安全宣传的总体水平。

答复单位:宣传部

答复文号:深宣函〔2017〕23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4日

联系人:宣传部

联系方式:88133509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宣函〔2017〕23号

关于加大公益性交通安全宣传投放力度的提案(第20170349号)提案的汇办意见

市公安局:

张洪、陈洪波、杨建安、廖欣、周晓梅等五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益性交通安全宣传投放力度的提案》(第20170349号提案)已收悉。我部汇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的宣传报道,与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良好的互动。在我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下,围绕禁摩限电、法治通城行动、“拉链式通行”、“潮汐车道”交通新政宣讲等重点工作,2016年交警部门共召开新闻发布会76场,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采访260余次,数量和频次远高于其他职能部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精心策划,集中力量,全年推出交通安全类新闻报道5000余篇次,1062交通频率“交警热线”专题50余场,打响了“城市管理治理年?交通篇”专项宣传战役;深圳新闻网、深圳政务微博发布厅等新媒体及时转载传播,同时与“深圳公安”、“深圳交警”等微博群联动呼应;审核并通过交通安全主题公益宣传视频(音频)4条次、平面作品10幅,后续协调发布户外公益广告5批次1200幅(条),在全市营造了交通安全立体宣传的良好氛围,深圳市民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普遍较高。

根据提案建议,我部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加大对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创新报道形式。大力宣传全市各区各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禁摩限电等工作的情况和成效,统筹协调各媒体,加强“报台网联动”,综合运用深度调查、综述、评论、手记等多种形式开展报道,凝聚社会共识。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有关部门公益宣传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提升公益广告创意及制作水准,从而赢得市民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关注与认可。拓宽户外公益宣传渠道,有效利用灯箱、广告牌、LED大屏幕、建筑工地围挡等资源,提升交通安全类公益广告刊播比例,培育市民安全、绿色、文明出行意识。三是把握宣传导向,组织做好工作人员新闻素养培训工作。严肃媒体宣传纪律,对有关重大案件和敏感事件不炒作、不渲染,以权威发布为准进行报道。结合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组织较具针对性的新闻素养培训班,提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新闻发布、舆情危机处置能力。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麦瀚,联系电话:88133506)

答复单位:公安局

答复文号:深公函字〔2017〕261号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03日

联系人:公安局

联系方式:84465080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经核实达到要求,给予通过

答复内容:

深圳市公安局A

深公函字〔2017〕261号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20170349号答复的函

张洪等5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公益性交通安全宣传投放力度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你们提的有关问题,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投入

针对存在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广告投放量不能满足我市交通安全需求的情况,我局交警支队认真协调相关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出行群体,制作交通宣传公益广告。

我局交警支队长期与深圳交通安全形象大使易建联合作,拍摄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的微电影,制作交通安全宣传的海报、折页、视频。2016年,我局交警支队共召开新闻通气会50余场,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采访240余次,发送新闻通稿260余篇,新闻媒体报刊共刊登1500余篇、电视影视播出1200余条、广播滚动播出5万余条次,在深圳晚报“红绿灯”和深圳商报“立交桥”开辟固定专版累积报道90余篇、各个报刊非固定专题报道130余篇,交通频率“交警热线”专题40余场;@深圳交警政务微博开通发布信息2万余条,拥有粉丝超163万,组织网络互动活动30次;广泛宣传交通管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的拍摄,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工作。

二、因地制宜,精确投放交通安全宣传广告

为提高宣传效果,我局交警支队积极协调各类资源,精确投放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目前,我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协调在全市地铁施工围挡张贴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展板;二是在全市各地铁站、公交站的显示屏播放宣传短片;三是与晶报、特区报、各大电台合作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

我局交警支队做大做强专版、专刊等宣传阵地,在原有“红绿灯”专版、“交警热线”、“都市路路通”专栏的基础上,与报业集团合作,在各大报刊传媒开设《法行深圳》、《立交桥》等专版、专栏,舆论引导市民文明出行;与广电集团合作,拍摄制作“拉链通行”等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片,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对我局交警支队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深入报道;与广播电台策划“交通犀利眼”专栏,实时播出交通安全信息员提供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利用互联网、交警微博,开展交通宣传,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从而打造出“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语”的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立体宣传攻势。同时,我局交警支队积极开展融媒体宣传与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

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一是加强和提升深圳交警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服务水平,提高交警媒体信息传播效率;二是将以“五进”交通安全教育为切入点,在全市各辖区的车流、人流密集的路口,停车场、大型小区电梯间、高速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设置宣传栏、停车场道闸宣传栏、电梯间宣传画框等“五进”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三是例如针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我支队拟购买交通安全宣传车,进社区,进城中村开展宣传。

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教队伍的培训

我局交警支队宣传部门组织支队各处、辖区大队和中队分管宣传的领导、宣传民警组成了交通安全宣教队伍,对这支宣教队伍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专业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各处、辖区大队和中队宣传员和微博管理员的信息发布、舆情处置、宣传互动以及为民服务水平。

我局交警支队于2016年3月28日至4月2日在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无锡所)举办专题培训班。支队各处和辖区大队负责宣传工作的领导、宣传员、微博管理员共计58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题紧紧围绕“互联网+”时代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及处置,自媒体运营等方面,邀请了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以及政务新媒体成绩突出的兄弟单位负责人来授课,培训中还组织各单位分组讨论交流,模拟新闻事件现场接受媒体采访,学习面对记者的麦克风时如何说,如何说的好,从而达到善用媒体为我局的交通管理工作服务。2016年,我局交警支队邀请各大媒体的专业人员向支队各处、辖区大队和中队的分管宣传的领导和宣传民警讲授微博直播的相关知识。

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加大对宣教队伍的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具有专业素养的交通安全宣教队伍。

以上答复意见可对外公开。

深圳市公安局

2017年6月8日

(联系人:罗延龑、罗韶平,电话:15816860405、84465034)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