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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30

提案第20170345号

标题: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的提案

提出人:夏俊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经贸信息委

会办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

深圳短短三十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跃成为国内重要的先进制造基地和创新中心。实体经济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深圳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注重实体经济的培育、发展,很多产业将失去发展的基础。近些年,深圳经济有脱‘实’向‘虚’的苗头出现,据统计,深圳2016年全年GDP达到1.91万亿,增速9.1%,第三产业比重超过70%,金融、文化、物流等产业发展迅速,在深圳经济比重中逐年提升。与此同时,深圳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开发殆尽,留给制造业未来的发展空间远远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制造业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随着深圳人工成本逐年攀升,留给深圳制造业的土地、人工成本优势逐渐消失,企业外迁趋势明显加强,以华为、中兴为代表的很多优秀企业高端制造搬出深圳,新的产能及新的生产线投入全部放到外地,这将对深圳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必须积极应对,统筹规划,为深圳留下支撑经济发展的高端制造业。

办法:

综合建议:建议深圳保留行业中的优秀企业留在深圳,尤其是一些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行业隐形冠军,将他们的高端制造、核心研发,要想办法留在深圳。建议由政府组织,根据工业大类别,对企业纳税、创新能力、可持续竞争力,综合竞争能力等逐一对行业的企业进行排查,对行业前五企业,进行个性化方案定制,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建议在深圳有条件的区域,划出永久基地,建立高端制造基地。

建议一:减负

从供给侧出发,减轻企业负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努力降低我市制造业的用电成本,加强我市的输电工程的建设,引进低廉的能源价格进入深圳,力争扩大我市电力大户直接交易参与范围,力争我市享受到和其他城市一致的用电成本;二是对企业税收进行调整,适当减少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应合并、减少,减税减负的额度可以直接返点税收的形式给企业;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合理调节最低工资增速,适当降低社保等“五险一金”比例,将企业残保金征缴强制性“一刀切”交纳改为多元选择;四是调整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对固定资产购置优惠和折旧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加快企业固定资产流转;五是降低企业用房成本,使深圳高房价降温并可能温和走低,对在先进制造区域的土地,可限价出售或租赁,保障企业用房用地要求,不增加企业负担。六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障碍,对制度性的交易成本进行一一剔除,减轻企业隐形负担。

建议二:提质

2017年是深圳提升质量年,提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从创新角度出发,加大研发方面投入,增强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的技术竞争力。首先进一步提升研发投入在GDP中的比重,加强高端制造在深圳市产业带动作用,提升行业龙头企业的研发投入比例,对于高端制造的企业,探索财政资助企业的新模式,支持产学研方面的合作,优先保障其在资金、人才、土地方面的需求。其次要加强产品服务标准化工作,政府引导、激励、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完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对于制约国际标准制定工作的制度适当进行调整,打造企业的深圳标准。二是要全社会要重视的工匠精神,持续投入、持续研发、踏实做事的精神。全市要建立培育“鹏程工匠”的制度和体系,做到组织保障、资金到位。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由企业和社会合作,联合培养技能型人才。实施全市比“工匠人才”奖励制度,提供给予技能型人才脱颖而出的舞台,对技能型人才要提高待遇水平,满足其尊严的生活需要,使其在深圳能安心的工作生活。

建议三:增效

增效不单单指增加经营效果,使企业利润更高、经营更健康,这里的增效,主要是指通过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全员劳动力产生率,尤其发挥高端制造业的引领作用。一是要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包括教育水平、专业对口、工作经验等方面,引进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端人才,使其在深圳扎根创新创业,重点培养一大批教育水平高、实干能力强的专业性人才,对年富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才要给予住房等方面的支持;二是要加强企业信息化水平建设,支持华为、超算、阿里等云计算平台的建设,鼓励深圳制造企业使用云计算平台,并对使用云计算平台的企业给予补助。鼓励企业积极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分析企业经营和消费者习惯,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高客户服务水平,鼓励企业使用管理软件、工业软件,打造无断点的信息交互模式,对企业的信息化投入给予财政资金补助。三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全球新一轮创新围绕智能互联展开,智能制造产业是国内外争夺的战略制高点。未来留在深圳的制造业必将属于智能制造产业,我们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领域的新产品、新业态,同时,对传统行业的智能制造的转型给予资金、土地方面的支持。对采取智能制造的制造业,给予设备投资、应用示范进行补贴,为智能制造产业预留发展空间。

答复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文号:深人社函〔2017〕421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0日

联系人:陈蓝蓝

联系方式:1360262393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答复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科技创新函〔2017〕535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0日

联系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联系方式:88102477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科技创新函〔2017〕535号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345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经贸信息委:

市政协夏俊委员在深圳市第六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20170345号《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的提案》,经认真研究,我委汇办意见如下:

深圳短短三十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始终把实体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始终注重制造企业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更新换代,逐渐发展成为国内乃至全世界重要的创新创业中心和先进制造基地,培育了华为、中兴通讯、富士康、TCL、创维、康佳、大疆等一大批具有高精尖制造工艺、高水平质量控制的高新技术企业,二三产业形成共融共生、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夏俊委员从土地等空间资源、人力成本及我市产业升级的一些现象出发,认为近些年深圳经济有脱“实”向“虚”的苗头,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拿出相应对策。

我委作为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深圳高新区行政管理机

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企业和研发机构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形成核心竞争技术、推动“深圳制造”向“深圳智造”、“深圳创造”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强夯实实体经济、提升制造企业质量水平,打造制造品牌。2017年是深圳提升质量年,我委将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资助、科技计划资助等手段,进一步推动企业和研究机构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提升制造龙头企业的研发投入比例,持续提升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加强高端制造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加大股权投资等财政资助企业新模式对先进制造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产学研方面的合作。对部分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的新型制造企业,优先配置产业用地用房等空间资源需求。引导、激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完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打造企业的深圳标准,营造全社会认可和重视的“鹏城工匠精神”,逐渐实现和、天马行空的创新创意氛围和一丝不苟的精密制造精神的完美融合和协同发展,推动深圳既成为创客之都,也成为制造之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赵大治,电话:88103984)

答复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文号:深市质政案函〔2017〕13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8日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8307026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A

深市质政案函〔2017〕13号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345号提案汇办意见的函

市经贸信息委:

根据我委职责,现对夏俊(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的提案》(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70345号,以下简称“《提案》”)提出以下汇办意见,供贵单位参考。

《提案》建议二:提质。建议探索财政资助企业的新模式,支持产学研方面的合作。建议加强产品服务标准化工作,政府引导、激励、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完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这些建议,我委表示赞同。

为规范我市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的评价与管理,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我委已经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评价指南》(编号SZDB/Z232-2017),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企业可参照标准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依据标准开展评价。2017年4月14日,我委已经公开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按照标准要求,自行开展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建设工作,并按照该标准进行自我评价。企业自评合格后,可向我局申请进行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评价。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价。通过评价的企业,可按照《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相应的资金资助。

为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2016年11月17日,市财政委和我委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6〕7号),整合了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和各市级专项资金中标准研制资金。专项资金资助范围相比原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的项目涉及面更广,由过去单一支持狭义标准概念下的技术标准研制等项目,转变为全面支持在经济、社会、城市、生态以及文化各领域和全过程中参与深圳标准建设并取得成果的标准活动项目。2016年度受理申报项目690项,其中国际标准45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88项,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深圳标准人才培育、深圳标准理论研究等项目共52项。对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项目,资助上限提高到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主导制定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深圳市团体标准的项目,资助上限分别为10万元、8万元。经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重点领域标准工作取得了显著突破,深圳企事业单位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的数量位于国内大中城市前列,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研制的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在国际国内标准中的话语权逐年加强,有力的增强了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专此致函。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联系人:徐均伟,电话:83070761)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答复单位:市经贸信息委

答复文号: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79号

答复日期:2017年08月02日

联系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联系方式:88102510

反馈意见:满意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A类

深经贸信息政案函〔2017〕79号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2017034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尊敬的夏俊委员:

根据市政协统一安排,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70345号提案《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由我委主办。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深圳实体经济及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深入调研深圳实体经济的基础上形成了高质量的提案,分析了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现状,指出了我市经济有“脱实向虚”的苗头,并围绕如何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针对性非常强,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所提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委对提案的办理情况

实体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根基,对提供就业岗位、改善人民生活、实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圳保持竞争力的关键。今年,市政协《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深圳实体经济的提案》及其他7个相关提案共同作为伟中书记领衔督办提案,您的《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第20170345号)提案属于伟中书记领衔督办的7个相关提案之一。我委对办理好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委领导具体抓,积极协商其他部门和各区共同办理,并安排专人全程跟进,确保办理质量和时效。

(一)开展实体经济调研。针对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实体经济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委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摸清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情况,5月8日—10日,陈彪副市长、高裕跃副秘书长带队赴浙江宁波开展实地调研,对我市和宁波市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扶持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对比,重点对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和降成本的政策措施逐项对比分析,研究提出下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专门报告报市政府,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

(二)召开实体经济座谈会。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关于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建议,我委在5月25日专门召开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振兴实体经济座谈会,与园区代表、企业代表和各区经促(经服)部门座谈,重点围绕您在提案中所提意见建议开展讨论,共同研究落实措施。

(三)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区研究提出答复意见。您在提案中就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从减负、提质、增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我委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解,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区针对您所提意见建议,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目前,我委在汇总各部门、各区报送材料的基础上,形成了反馈答复表(详见附件)。7月4日,在市政协召开的提案督办工作会议上,我委就提案的反馈答复情况与您专门沟通,并根据您的意见组织各部门对答复意见进行了完善,目前您的每条意见建议均已落实或纳入相关部门下一步工作计划中。

(四)研究起草《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振兴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针对部分重点企业外迁问题,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振兴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等八个方面研究提出了36条具体措施,全方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委充分吸收了您在提案中所提意见建议。目前,《若干措施》已上报市政府审议。

二、近年来我市振兴实体经济的主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其中,与提案相关的主要举措包括:

(一)支持企业扎根深圳发展。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支持深圳高速发展的主力军,我市历年来高度重视支持企业发展,着力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针对大型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行业隐形冠军等不同类型企业分别出台扶持措施,尤其去年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创新、企业、人才、住房、高等教育等要素,出台系列措施。此外,我们每年从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等企业中,选取示范性好、创新性强代表性企业开展市领导挂点服务,成立服务华为、富士康、中兴通讯等龙头企业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用电成本,2015年以来,我市已4次调降工商业电价,累计减轻企业电价负担约21亿元。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着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审慎把握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公积金等政策调整的幅度和节奏,落实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和稳定岗位补贴政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强区放权”改革,全面完成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产融合作试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2016年,为企业降成本超过1200亿元,2017年力争为企业减负超过1350亿元。

(三)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大力发展高端制造。布局十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十大未来产业集聚区。推动高端产业项目加快落地,华星光电G11高世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中芯国际12英寸芯片、开沃新能源汽车等150个重大产业及配套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先后设立了知识创新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科技应用示范计划以及创客专项项目,2016年投入21.7亿元实施1489个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石墨烯、无人机、柔性显示等技术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华为短码方案成为全球5G技术标准之一。加强产品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评价指南》和《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可参照标准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整合了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和各市级专项资金中标准研制资金,扩大了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2016年度受理申报项目690项。完善职教体系。修订《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强化产业导向,建立补贴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技能菁英工程。2016年共遴选出了30名技能菁英;出台《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设立了我市技能人才最高荣誉,每年评选10名“鹏城工匠”并予以50万元重奖。

(四)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大两化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力度。在智能生产、智能设计、绿色制造、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等领域扶持一批两化融合项目。2016年,拉动相关企业信息化投入4.7亿元,支持2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支持中小微企业、传统商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扶持“互联网+商贸”项目134个;南山、坂田2个“互联网+”小镇入选省“互联网+”小镇创建项目。开展两化融合试点示范。2016年,新增28家国家级、53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2家国家级贯标服务机构,13家企业入选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编制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加快创建,阿波罗未来产业园提前开工建设,光启、联合飞机等重大项目推进顺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市政协六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壮大实体经济”专题协商会精神,结合您的建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实抓好实体经济工作。

(一)切实提升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抓好重点企业服务,通过梳理市区两级重点企业名单、予以重点服务的方法,全力解决企业诉求和问题。妥善应对企业外迁,注重全市产业统筹布局、各区产业功能错位发展,尽可能地把企业高端制造环节留在我市。强化民营及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加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加快市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入运营。

(二)帮助企业降低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配合市规划国土委合理确定产业用地出让底价,研究改进产业用地使用方式,试行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大力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降低广东电网趸售深圳关口电价,扩大直接交易范围。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馈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建议,继续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的税收环境。

(三)加大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力度。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流动、使用、激励等各个环节,为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落实《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强化产业导向,建立补贴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技能人才载体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推动信息产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下一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带动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市场推广,形成行业示范效应。打造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谋划适度超前布局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和演进升级,加快5G试验网建设并启动商用,协调推进公共场所免费WLAN统一认证接入改善市民接入体验。

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深圳已进入“高位过坎”的关键时期,实体经济总体呈现平稳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也面临着资源紧缺、成本攀升、结构调整等重大挑战,振兴实体经济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需要政协委员的参与,衷心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市振兴实体经济贡献智慧。您对提案办理有任何疑问和意见,可径直联系我委。

致谢!

附件:第20170345号《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

的提案》反馈答复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联系人:陈翔,电话:88121987、18565892976)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附件

第20170345号《关于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的提案》

反馈答复表

类别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反馈答复情况

综合建议建议保留行业中的优秀企业留在深圳,尤其是一些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行业隐形冠军,将他们的高端制造、核心研发,要想办法留在深圳。建议由政府组织,根据工业大类别,对企业纳税、创新能力、可持续竞争力,综合竞争能力等逐一对行业的企业进行排查,对行业前五企业,进行个性化方案定制,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建议在深圳有条件的区域,划出永久基地,

建立高端制造基地。市发改委、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我市高度重视龙头企业发展,深圳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对总部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进行扶持。尤其去年以来,围绕振兴实体经济,鼓励优秀企业扎根深圳、扶持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发展,我市聚焦创新、企业、人才、住房、教育等关键要素,

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关于建立高成长性企业快速支持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用地机制、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等事关企业发展的各方面制定措施。其中,为确保高端制造用地,明确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不低于27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30%。此外,我们每年从市重点服务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企业中,选取示范性号、创新性强代表性企业开展市领导挂点服务,成立服务华为、富士康、中兴通讯等龙头企业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2016年底,本土世界500强企业增至5家,营业收入超五百亿元企业达22家,其中超千亿元企业11家。2016年中小微企业数量达149.8万家,比2012年增长215%;五年新增87家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截至2016年底累计达346家,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总数连续10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一、减负一是努力降低我市制造业的用电成本,加强我市的输电工程的建设,引进低廉的能源价格进入深圳,力争扩大我市电力大户直接交易参与范围,力争我市享受到和其他城市一致的用电成本。市发改委、经贸信息委2015年以来,我市已4次调降工商业电价,累计减轻企业电价负担约21亿元。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今年2月17日,在马兴瑞省长在深圳主持召开的珠三角(深圳)优化发展工作现场办公会上,我市提出了降低广东电网趸售深圳关口电价,实现与珠三角其他城市平等的发展条件,以及支持深圳参照银东(银川-山东)直流跨区受送电模式,在南方电网区域内跨省自主购电,并直接结算的请求。省里表示同意在统筹考虑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电力需求及补贴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降低广东电网趸售深圳关口电价,并支持深圳市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等平台进行购电并结算,共享电改红利。会后,经我委积极沟通,省发改委初步同意年底前调降广东电网趸售深圳电价约0.02元/千瓦时,每年可减轻我市企业用电负担约12亿元。下一步,我市还将研究出台进一步降低我市企业用电成本的其他措施。

二是对企业税收进行调整,适当减少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应合并、减少,减税减负的额度可以直接返点税收的形式给企业。市财政委、深圳国税、市地税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等相关规定,深圳国税局、地税局局无权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等决定。但近年来,深圳国税、地税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按照国务院、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2016年出台减免税管理办法,简化减免税事项办理流程,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现228项税收优惠“申报即享”。2016年,地税部门减免各项税费390亿元;2017年1-5月,减免各项税费258.7亿元。此外,2017年第一季度有91284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2亿元。下一步将继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实体经济的发展:一是加大减免税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三是完善“互联网+税务”服务体系。

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合理调节最低工资增速,适当降低社保等“五险一金”比例,将企业残保金征缴强制性“一刀切”交纳改为多元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期以来,我市着力完善最低工资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与频率,2016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维持在2015年的水平,2017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六届七十一次)审定,最低工资标准微调4.96%,从2030元/月调整至2130元/月。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2015年底开始,我市陆续下调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实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同时启动稳岗补贴及生育津贴发放。以2017年5月缴费情况为例,我市社保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参保缴费最低比例为23.69%(其中医保三档及工伤缴费以0.14%缴费比例计算),企业负担15.09%、个人负担8.6%,我市社保五个险种的现行费率已属于全国全省较低水平。截至2017年5月底,我市通过上述减负举措,累计为参保单位及个人减负127.26亿元,其中为企业降费78.56亿元,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8.47亿元。

四是调整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对固定资产购置优惠和折旧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加快企业固定资产流转。市财政委、深圳国税、市地税局

近年来,我市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2016年,地税部门所辖企业中共有778家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加速折旧金额3.24亿元,享受一次性扣除金额6299.90万元,共减免企业所得税8104.99万元;2017年一季度,共有358户纳税人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金额为2.24亿元,共减免企业所得税5591.54万元。我市财税部门虽然无权对固定资产管理政策、购置优惠或折旧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但将密切关注企业的发展动态,掌握企业的政策诉求,对委员们合理的建议也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馈,并继续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的税收环境。

五是降低企业用房成本,使深圳高房价降温并可能温和走低,对在先进制造区域的土地,可限价出售或租赁,保障企业用房用地要求,不增加企业负担。

市规划国土委我市已在开展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2016年3月、10月先后两次出台调控政策,特别是去年10月4日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优化土地出让模式、完善住房限购政策、加强房地产销售价格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促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为保障企业用地需求问题,2016年10月20日,我市出台了《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下称《办法》),按照《办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地价经市场评估后,最高可在产业发展导向系数(0.5)基础上再给予0.7的系数;用地企业也可申请租赁土地,租赁期为5-20年,期间如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申请转出让,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企业用地需求,降低企业用房成本。

六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障碍,对制度性的交易成本进行一一剔除,减轻企业隐形负担。市编办一是精简行政职权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广东省取消下放事项的同时,自主组织开展事项清理工作。2012年以来,先后出台涉及市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的文件15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080项;其中2016年取消转移下放293项行政职权事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2012年的391项减至目前的223项,减幅达43%,与全国其他大城市相比已较为精简。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减轻企业负担。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初步统计涉及10个部门24项。经过清理规范,申请企业在办理某些行政审批时,不再需要提供审查评估、论证鉴定报告等材料,切实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全力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全面下放审批管理权、驻区机构管理权、人财物配置权等“三种权力”,增强区级政府区域统筹发展能力。目前,已下放事权108项,另有36项待下放事权已提请市政府审议。

二、提质一是从创新角度出发,加大研发方面投入,增强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的技术竞争力。首先进一步提升研发投入在GDP中的比重,加强高端制造在深圳市产业带动作用,提升行业龙头企业的研发投入比例,对于高端制造的企业,探索财政资助企业的新模式,支持产学研方面的合作,优先保障其在资金、人才、土地方面的需求。市科技创新委一是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先后设立了知识创新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科技应用示范计划以及创客专项项目,2016年投入21.7亿元实施1489个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石墨烯、无人机、柔性显示等技术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华为短码方案成为全球5G技术标准之一。二是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16年,深圳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513家,总数达8037家;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16年2785家企业享受356.3亿元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计扣除减税额达到83.5亿元;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2016年为927家企业提供11.9亿元研发资金资助。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超过800亿元,占GDP比重4.1%。三是加快高端制造产业创新发展。2016年,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企业20家,新增机器人应用3000台,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30%。四是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机制。银政企合作项目累计入库917项,政府对入库项目给予5000多万元贴息支持,300多个入库项目获得合作银行40多亿元贷款。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夯实科技创新基础;二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集聚科技创新资源。

二是要加强产品服务标准化工作,政府引导、激励、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完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对于制约国际标准制定工作的制度适当进行调整,打造企业的深圳标准。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评价指南》,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明确企业可参照标准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依据标准开展评价。制定《深圳市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了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和各市级专项资金中标准研制资金,扩大了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对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项目,资助上限提高到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16年度受理申报项目690项,其中国际标准45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88项,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深圳标准人才培育、深圳标准理论研究等项目共52项。目前,深圳企事业单位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的数量位于国内大中城市前列,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研制的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

三是要全社会要重视的工匠精神,持续投入、持续研发、踏实做事的精神。全市要建立培育“鹏程工匠”的制度和体系,做到组织保障、资金到位。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由企业和社会合作,联合培养技能型人才。实施全市比“工匠人才”奖励制度,提供给予技能型人才脱颖而出的舞台,对技能型人才要提高待遇水平,满足其尊严的生活需要,使其在深圳能安心的工作生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是实行补贴政策。2016年,我市修订印发了《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强化产业导向,建立补贴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注重技能人才载体建设。我市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最高资助20万元,技师工作站重点建设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目前,我市共建立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23家、技师工作站89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7家。三是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目前我市建立了包括社会化鉴定、企业评价、职业院校评价、技能竞赛评价等在内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四是实施技能菁英工程。2016年共遴选出了30名技能菁英。五是完善荣誉激励制度。出台《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深人社规〔2016〕17号),设立了我市技能人才最高荣誉,每年评选10名“鹏城工匠”并予以50万元重奖。

三、增效

一是要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包括教育水平、专业对口、工作经验等方面,引进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端人才,使其在深圳扎根创新创业,重点培养一大批教育水平高、实干能力强的专业性人才,对年富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才要给予住房等方面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3月,我市出台《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20个方面81条178个政策点,涵盖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流动、使用、激励等各个环节,覆盖各级各类人才群体,为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目前,人才新政各项政策点基本落地实施,我市人才供给不断得到强化。2016年全年新增认定杰出人才总量相当于前3年认定量的总和,新增认定的国家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总量为上一年认定量的2.38倍,新引进“孔雀计划”人才同比增长37%,进站博士后人数同比增长45%,出站留(来)深博士后人数同比增长58%,接收应届毕业生同比增长14.9%。

二是要加强企业信息化水平建设,支持华为、超算、阿里等云计算平台的建设,鼓励深圳制造企业使用云计算平台,并对使用云计算平台的企业给予补助。鼓励企业积极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分析企业经营和消费者习惯,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高客户服务水平,鼓励企业使用管理软件、工业软件,打造无断点的信息交互模式,对企业的信息化投入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市经贸信息委我市在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设置“两化融合”专题,重点扶持制造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扶持领域包括企业信息化建设、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助。其中企业信息化建设领域从研发设计、生产过程、绿色制造、信息化集成提升、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引导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并给予资金资助。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资助重点支持工业云服务和工业大数据平台的建设、运营,并对平台用户费用给予补贴。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组织相关培训,对企业贯标试点和通过评定、贯标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等给予资助或奖励。

三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全球新一轮创新围绕智能互联展开,智能制造产业是国内外争夺的战略制高点。未来留在深圳的制造业必将属于智能制造产业,我们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领域的新产品、新业态,同时,对传统行业的智能制造的转型给予资金、土地方面的支持。对采取智能制造的制造业,给予设备投资、应用示范进行补贴,为智能制造产业预留发展空间。市经贸信息委、市规划国土委我市积极推进智能制造建设工程,发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带动作用,遴选推荐一批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项目。着眼产业前沿和高端,围绕机器人、智能制造成套设备、核心零部件等关键核心环节,实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发展。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技术改造政策,新增融资租赁贴息、事后奖补等扶持措施,大幅提升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能力和开展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圳行动计划,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引导传统制造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技术改造生产服务模式,积极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力争深圳成为国内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端制造的排头兵。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