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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刘自强:回望“深发展” 见证特区金融改革起航

来源:深圳晚报发布时间:2017-01-11

牵一“发”而动全“深”

刘自强:回望“深发展” 见证特区金融改革起航

荐语

“深圳发展银行”(简称“深发展”)这个名字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对于老深圳人而言,“深发展”是一个时代符号。对于中国股市最早的一批掘金者而言,这一在A股市场代码000001的“深市第一股”更是一段集体回忆。而对于《深圳口述史》栏目而言,在梳理深圳经济特区金融拓荒历程的记录中,“深发展”的溯源故事应该有独立的一章。为此,我们专门赴京采访“深发展”创始人刘自强。尽管刘自强已离开深圳多年,但往事并不如烟。在他娓娓道来的讲述中,透过中国资本市场近三十年的风风雨雨,我们回望“深发展”在当年轰轰烈烈的深圳经济特区金融改革诞生的前因后果以及起始的那一段路。

刘自强

虽然我离开深圳已经二十多年,但在此前我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岁月里,曾经有将近十年的时光在这片热土上度过,并且有幸参与到深圳经济特区的金融改革历程当中,成为国内首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简称“深发展”)的“接生者”之一。尽管自2012年深圳发展银行与平安银行合并后,“深发展”已成为一个走入历史的名字,作为当年见证它诞生并且伴随它走过最初7年成长过程的当事人之一,我仅从我亲身的经历,讲述我所了解的它在深圳经济改革当中呱呱坠地的前因后果,以及在起步时与它共同走过的那一段路。虽无法面面俱到,也算作为此次口述历史活动的一些补充。

1987年12月,刘自强在“深发展”首届股东会上讲话。

1986年10月12日, 深圳正式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国企股份化法规

参与股份制改革

我是1984年到深圳的。那时我即将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班毕业,在择业上有好几个地方可选择。而我在上学时,通过媒体报道,被深圳经济特区所吸引。文章中描述经济特区的建设热火朝天,处处都是机会,我心想:“看来是能干一番事业的舞台”。那时家里的确也有特殊情况,需要我通盘地进行考虑。

当时的深圳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我的导师是时任农业银行的副行长,在他的推荐下,深圳当地的农行表示欢迎我过来。于是在毕业前夕,我趁着调研机会先到深圳实地看了看,四处开花的基建工地映入眼帘,一派大干快干、欣欣向荣的景象。农行深圳分行这边很痛快,同意给我解决家庭方面的困难。于是1984年12月份我就先过来报到,1985年元月份,举家都搬到了深圳。

我在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工作了一年后,就被借调到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当时体改办的主要任务就是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这个大命题进行细化研究,例如当时提出了股份制改革,作为国营企业改革的选择之一。

为什么要进行股份制改革?1986年前后,深圳已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企业结构,“三资”企业、“三来一补”项目的企业效益都比较好,如果国营企业要和这些企业进行竞争,就要改变原来那种产权不明、利润主体不明确的状况。此外,当时国家财政困难、银根紧缩,国营企业要有所发展,就要有较多的资金投入。因此,股份制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1986年10月12日,深圳正式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下简称“暂行规定”),这份文件是体改办和市委政策研究室的同志通力合作进行起草、经市委市政府严肃讨论及修订才下文正式颁发的,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国企股份化法规。

“暂行规定”共七章六十二条,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范围、内容、股东、股份和股票、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劳动人事制度、税收和分配、股份制改造程序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

此外,当时深圳还选定了10家国营企业做股份制试点。

1987年终,时任“深发展”董事长刘自强(右二)慰问员工。

我起草了股份制“深圳信用合作银行”这一方案。……经过论证,最后是以我写的方案为主,吸收了别的方案的意见

加入筹备“深发展”

实际上,成立“深发展”是“暂行规定”出台后的第一次试验。

深圳为何要组建“深发展”?这要从当年的银行格局说起:老牌的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以及198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交通银行,都是全国性的银行。纵观国内,还没有一家属于地方性质、由地方主管的银行。按照市领导的设想,我们可以从管理体制进行试探一下。因此,一开始筹备这家银行时,在所有制上就没有设什么条条框框,一家“地方性”的新银行和股份制改革这两种思路是自然而然碰撞在一起的。

当时市里交给体改办一个任务——拿出这家银行的筹备方案。体改办布置了几位同志,分别来提出这家地方性银行的具体筹备方案,我也被指定为筹备方案的起草者之一。由于当时市里认为,农村信用社本身就是以农民入股形成,具备按照股份制改革的基础。按照这一设想,我起草了股份制“深圳信用合作银行”这一方案。在当时体改办拿出的几个方案中,经过论证,最后是以我写的方案为主,吸收了别的方案的意见,经市里同意后,于1987年3月正式启动组建事宜。

实际上,当时是边组建边报批,在报批过程中还遇到了困难。为此,时任市委书记李灏两次带队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争取理解和支持。为了减少对其他地区农信社的震荡,最终得以实施的方案为:以原经济特区内的6家农村信用社为基础进行组建并试点(宝安县境内的15农信社暂时维持不变),建立一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由于银行的名字不能再用“信用合作”等字眼,李灏书记和当时主管金融工作的张鸿义副市长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罗显荣行长等相关领导进行推敲和定夺后,认为可借鉴新加坡发展银行的模式,建议起名为“深圳发展银行”,并且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认可。

1990年,深圳发展银行领导班子合影(右三为刘自强)。

在我们之后,万科、金田、安达、原野也相继发行了股票,跟“深发展”一起并称“深市老五股”。……股票真正热起来是到了1990年以后,这股热潮的确是由“深发展”带起来的

“深发展”股票发行

市里决定筹备这家银行时,就要成立一个筹备组。我当时被任命为筹备组的组长。后来市政府又为几家单位举办了一次局级干部的公开招聘,“深发展”领导班子的招聘也被纳入其中,我和另外两位筹备组成员——王健、杨伟东都参加了招聘,最后由我们组成“深发展”三人组的领导班子,其中我的职位是代行长。

筹备组实际上是从1986年的10月份开始运转起来,当时我们在李灏书记、张鸿义副市长、罗显荣行长等人的支持帮助下进行各项事宜的筹备。在整个筹备过程中,上面没有设置任何框框,筹备组就大胆地放开手脚,在筹备方案中提出:以社会上个人的分散持股为主,占比超过70%;而好几家地方国营公司的持股合起来不超过30%。

这样来设置股权结构,实际上是基于我的主导思想,因为我希望股权能尽可能分散一下。当时我认为,如果地方国营公司控股过多,那还是国有控股为主,会对股份制的改革不利,而股权分散则有利于发挥广大股东对这家初生银行的约束作用。后来所发生的事实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我的这种想法还是过于幼稚。

1987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的批准,筹建中的“深发展”计划发行79.5万股进行集资,每股20元,但实际上仅认购发行了30多万股,集资了790多万元,完成集资目标不到一半。认购不足的原因在于公众对股票的认知还不到位,对“这个东西能不能赚钱”甚至“将来能不能回本”都不是特别有把握。因为我们的股票是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来设计的,对比此前可赎回的“深宝安”发行的股金证,“深发展”的股票是不可赎回的,假如我们经营不善,持有股票的人就有赔本的风险。

因这一次没完成股票发行的目标,大约一两年后,“深发展”出于内部发展的需要,进行了第一次扩股。为了保障老股东的利益,在扩股时,老股东本来优先享有新股的认股权。但由于一部分老股东不想再掏钱,主动放弃了这些认股权。

对于增加股份中的剩余部分,我们当时从香港学到了一个办法,做成认股权证的形式,然后到处去推销我们的股票。我们先去熟人单位,除了去银行、学校、企业等地方,市委市政府也是其中一站。其实当时的领导干部不一定都能认识到股票的价值,看到我们来了,好歹要有支持改革的觉悟,不买也不是。

不过为了避免造成弊端,我们特地设置了限额,每个人可购买不超过2000股,因为每股是20元,所以每个人持股总额不超过4万块,每个人买了多少股都记录在案。当时之所以要领导们买股票,我们的想法是:尽量把政府部门的干部发展为我们的股东,这样有利于他们更加关心“深发展”的进一步发展。

交易走向规范化

在我们之后,万科、金田、安达、原野也相继发行了股票,跟“深发展”一起并称“深市老五股”。

股份制改革推进的同时,证券交易也随之产生。从1988年开始,“深市老五股”进行柜台交易,当时主要在国库券经销商——深圳特区证券公司的柜台做交易。不过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股票买卖没有多少兴趣。股票真正热起来是到了1990年以后,这股热潮的确是由“深发展”带起来的。当时“深发展”从20元拆细为1元面值,另外同时要进行增发,分红方案也包括每两股送一股,因此纸面上的价格不止翻了一番。

其实股票拆分是应时而行,为的是促进股票流通和有利于扩股,便于集资来把企业做大做强。因为股票涨了,对人的吸引力变大,后来事态的发展出乎我们的意料——消息传开后,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涌到深圳来炒股,把包括“深发展”在内几只股票的价格炒得越来越高。柜台交易当时被股民称为“白市”,还有私下交易的“黑市”:人们在月光下一手交钱,一手交股票。

我那时是“深发展”的董事长,作为负责人,对这件事比较关注,我还真的悄悄去园岭的小树林那里,看到过两个人在树背后做交易。当时警察都没法管,我们更是无能为力。因为发行出去的股票,就是卖出的商品,别人在二级市场怎么买卖,已经管不着了。

那两年的股票交易乱象以及所带来的风风雨雨,在此难以一言蔽之,只能说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毕竟当时正是人们财富意识开始抬头的历史时期。这也恰好坚定了市领导规范资本市场的决心,最终带来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诞生,让深圳证券市场开始踏上成熟之路,“深发展”更是成为名副其实的“深市第一股”(市场代码000001)。

我们从各个方面高标准要求自己和员工,是因为我们还是有这方面的自觉性。另外一方面,我们还有一种力求“不辱使命”的责任感

新人新事新作风

我们之所以没有被牵扯进当年波澜起伏的股市中,归因于我们内部的治理方式和治理结构。我记得我们是1987年6月开始试营业的,因为原来的6家信用社本来就是营业状态,相当于只是把体制变了一下,在1987年底正式挂牌。从筹备到挂牌,大概是一年两个月左右,我认为这个节奏还是相当紧凑的。

要把银行办起来,首先要找地方,还得找人。我们当时找的第一个办公楼是在蔡屋围的一栋农民盖的六层小楼,一层是300来平方米,我们租了下来。然后往四面八方去到处招人,比如面向国有四大专业银行去找,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往外调入等等。我在那些年单单是见人就见了不少,从全国招来好几批业务骨干,他们成为“深发展”此后的中坚力量。

因为原先6个信用社的业务规模比较小,业务以储蓄为主,客户以农民为主,还有一些小的企业,虽然说没有什么历史包袱,但是网点比较分散,重新做网点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审批权在人民银行,能在哪里设点,设多大的点,都要不断报批。当时是一边陆续建,一边等批,只有网点建起来,才能发展业务。

那个时候摆在面前的另一个重点,是把规章制度建起来。虽然原先信用社是受农行指导的,那时农行有农行的制度,信用社有信用社的制度,原先那一套已不合时宜,我们得推倒重来。

实际上,要真正设计和运转起大大小小的一套规章制度,工作量还不是一般大,除了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工资绩效制度还有业务制度等等,事无巨细。以工资绩效制度为例,当时我在亲自主导设计时,首先要去除的一个弊端就是打破“大锅饭”。其次,我们也没有搞内部的员工持股。另外一个就是,当时对廉洁这块抓得特别严,曾下文规定不得收受礼品,超过20元以上的礼品都上交。不过,这个文件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因为根本推不下去。现在想想,那个文件中的规定也算是严厉得接近苛刻。

我们从各个方面高标准要求自己和员工,是因为我们还是有这方面的自觉性。另外一方面,我们还有一种力求“不辱使命”的责任感,因为“深发展”是一次金融实验,是一次经济改革的探索。

得益于市里的大力支持,“深发展”的创始之路总体而言比较顺利。时任市委书记李灏本人给我们班子的要求,作为口头禅讲了很多遍:“你们‘深发展’,就要新人、新事、新作风。”这个是一直指导我们的思想:我们的确要克服当时一些不良作风,将股东利益放在第一位,遏制贪腐,艰苦奋斗。

因为是首个“地方性”商业银行,诞生在深圳经济特区,“深发展”一路上还是做了诸多探索。也恰恰因为这个“地方性”,“深发展”后来在试图“走出去”之路上一波三折。第一家在外地得到批准设置分行的地点,是在广州。不过广州分行挂牌时,我已经离开“深发展”了。

如今回首,还是有比较深的感受:从我的职业生涯来看,在“深发展”工作的那几年,是我人生当中最为突出的一段经历,那段时间打下的基础和对我的锻炼,起到了终身影响;此外,当年改革的氛围很浓,大家都是一心做业务,各尽其力,我每次去深圳,大家都还要聚在一起,讲起往事,有一个共同的感受:我们有幸赶上那个时代,做了点事情,也没有太多的遗憾,一切都挺值得的。

刘自强

1948年生于甘肃临洮,先后毕业于兰州大学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1984年毕业后分配到深圳,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1986年11月至1993年5月期间,历任深圳发展银行筹备组负责人和深圳发展银行代行长、董事长及总经理等职位;1994年离开深圳北上,曾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事会主席以及中国银行监事会主席,并曾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

口述时间

2016年5月16日上午

口述地点

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东大街24号

本期采写:

深圳晚报记者 赖丽思

前期统筹:

王外平 梁琼月 黄晓天

后期统筹:赖丽思

特别鸣谢

张鸿义 王喜义 禹国刚

邱伟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为本文提供的大力协助

本期历史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蔡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