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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建平台添活力精彩开局

来源: 人民政协报发布时间: 2014-01-14

201312月底,北京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市政协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协商情况的报告,并通报了市政协财政预算、城市管理、新闻舆论等民主监督组的相关建议。立法协商,民主监督,这是北京市政协2013年的两个重要关键词。而这一年,市政协的亮点还不止于此,建立界别召集人制度,将全体委员纳入专委会……新一届北京市政协在创新履职工作方面拿出了不少“干货”,创造了一个漂亮的开局。 

立法协商的首次实践

围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协商,是北京市政协年终岁末的重头戏。201311月,中共北京市委发函,请北京市政协对《条例》进行立法协商,并将协商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协立刻将通知和5万余字的参考材料发到每位委员。“这是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的首次实践,也是我们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说。

首次进行立法协商,面对的又是大气污染防治这个举国瞩目的热点,这激发了北京市政协上上下下的参与热情。32个界别全部参与,一共组织各界别座谈会29次,大家争相发言,无法参会的委员也以邮件、传真、短信等各种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汇总提交的建议达上千条。有的党派和界别还邀请了相关专家一起讨论,港澳委员也专门在香港召开座谈会,发表各自的看法。

协商过程中,一些界别委员还找到自己界别的群众征求意见,使协商尽可能地广泛、多层。为了提高政协建议的专业性,市政协成立了立法协商专家组,由环保专家小组和法律专家小组两部分组成,他们负责从委员上千条建议中梳理出精华。

现在,市政协已汇总整理出数十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报送市委,而对于此次立法协商的实践,市政协希望从中总结经验,从而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长效机制,

让民主监督更有力

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三项职能之一,由于认识不到位及制度不健全等原因,这一直是政协三大职能中的"软肋"2013年,北京市政协制定了关于建立民主监督组的暂行办法,并在原有的财政预算、新闻舆论民主监督组基础上,又组建了城市管理民主监督组,力求填补民主监督领域的空白,在"软肋"上有所突破。

"政协民主监督不是权力监督,要充分发挥非权力监督的特点和优势,通过成立民主监督组等实践不断探索有效的组织形式,丰富民主监督理论,并认真加以总结,更好地指导实践。"吉林如是阐述政协民主监督的定位。

"非权力监督"的优势怎么发挥?市政协的办法是就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北京的定位是"世界城市",生态环境、城市风貌如何跟上这一定位,是摆在北京面前的一大考验,为此,城市管理民主监督组汇集了一批相关委员和专家,针对首都城市发展情况设立了大气污染治理、污水治理、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打击违法建设四个专项监督组,深入一线找问题,形成了相应的四份专项监督报告,递交市委。这一模式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效果,明年,市政协还计划成立新的民主监督组,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凸显界别"成色"

由界别组成是政协的显著特色,如何在履职中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委员如何当好界别群众的"代言人",这是北京市政协一直在思考的问题。2013年,市政协建立了界别召集人制度,32个界别全部有了自己的召集人,每个召集人都是在本界别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政协工作、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委员。市政协相关负责人坦言,希望通过打造界别召集人制度,增强委员界别意识,推动界别活动百花齐放。

事实上,北京市政协的界别活动在2013年已经开始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以往,界别活动主要集中在全会期间,而现在,界别的日常履职活动越来越多,浏览市政协每月的活动安排,总能看到几个界别活动:经济界委员召开季度经济形势研讨会,教育界委员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视察,宗教界委员就"拈花寺腾退问题"进行提案督办……在这里,每个界别都拥有自己的履职平台。

专委会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为了将发挥界别作用与专委会的基础作用有机结合,2013年,市政协首次将全体委员纳入到各专委会中,并依托专委会成立界别工作小组,加强专委会履职联动。目前,市政协32个界别分别与9个专委会进行对接,比如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系工会、法律、社会保障等7个界别工作小组。社法委为此制定了9项界别工作制度,明确了界别工作小组工作规则、主要职责、任务等等,社法委开展的调研活动,大部分都以界别工作小组为主体完成。这种做法既突出了界别委员主体作用,又彰显了界别的个性特点。

编辑: 田小静